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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朕何如桓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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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典故,死后招大鸟。

这个典故出自杨奇的曾祖父杨震的身上。杨震乃汉安帝刘祜时名臣,官至太尉,适逢延光三年春天,安帝东行巡游泰山,樊丰等人乘皇帝在外巡游之机,竟相修建宅第。

震属下椽吏高舒召来大匠官署的令史查问,得到樊丰等人伪造假诏书等罪行证据,于是杨震便准备好奏章,等安帝巡游回京后上奏此事。

樊丰等人获悉这个消息后非常害怕,当时恰好发生太白犯昴的自然星象变化,太史官奏说此星变逆行,昭示人臣有悖逆犯上行为。樊丰等人乘机将此星象变化归罪到杨震身上,并在安帝前造谣诬陷杨震说道:“自赵腾死后,深用怨怼;且邓氏故吏,有恚恨之心。”言下之意,便是诬陷杨震对朝廷不满。

等到安帝车驾东行归来,准备选择吉日人宫时,就连夜派使者收缴了杨震的太尉印缓,于是杨震就紧闭大门,谢绝一切宾客来访。樊丰等人对此还觉得不够解恨,就请大将军耿宝再上奏章,诬陷杨震对朝廷收缴他的印缓心怀怨气,有不服处置之罪。安帝于是下诏遣送杨震回归故里。

刘宏心目中的刘志,就是个不如自己的皇帝,因此刘宏听到杨奇这话就听懂了,脸色才非常不高兴,不过那句“卿强项,真杨震子孙,死后必复致大鸟矣”,并不是刘宏讽刺杨奇,相反却是表扬他的。

这句话里,其实包含了两个典故,第一个,强项。

这个典故出自汉光武帝刘秀时的雒阳令董宣的身上,当时刘秀的大姐刘黄封为湖阳公主,她的家奴杀人后潜逃回公主府,董宣去抓人,刘黄不肯交出凶犯。有一天,刘黄出门,杀人的家奴驾车随行,董宣则带人拦住去路,斥责刘黄包庇家奴,然后将家奴抓下车就地处决。

这事发生在雒阳城内,光天化日之下,围观的人太多,刘黄觉得非常没有面子,就去找弟弟皇帝刘秀哭诉,要求惩治董宣。刘秀大怒,就让人把董宣抓来,欲用乱棍打死。董宣见到刘秀说:“吾说完一句再死。”

光武帝问:“何事可言?”

于是杨震接诏,被罢官遣返,立即动身返乡,出了雒阳城,返乡途经雒阳城西几阳亭时,慷慨悲愤的对他的儿子和门人说道:“死者士之常分。吾蒙恩居上司,疾奸臣狡猾而不能诛,恶嬖女倾乱而不能禁,何面目复见日月!身死之日,以杂木为棺,布单被裁足盖形,勿归冢次,忽设祭祠。”杨震此言,乃是为自己蒙冤,不能诛杀奸佞而愤慨,之后他在几阳亭留下遗书,服毒自尽。

董宣说:“陛下圣德,中兴汉室,却纵容家奴枉杀平民,如此为之,何以治天下?”然后一头向楹柱撞去,顿时血流满面,但未断气,刘秀又让宦官扶起董宣,要董宣给刘黄磕头认错,董宣不肯,宦官在一旁强按董宣的头,董宣双手撑地反抗。

湖阳公主见状不满地说:“陛下为民时,亦曾藏过逃犯和死刑之人,诸县官吏都不敢上门,如今身为天子,却怕一县令乎?”光武帝苦笑着说:“天子与民不同。”

之后光武帝让人把董宣的头包好,并赐他到太官府吃饭。饭后,董宣把碗反扣在桌子上,光武帝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董宣硬气回答说:“吾食饭不敢有余粒,如同奉职尽忠,不遗余力,不敢有二心。”

刘秀自知理屈,深为他尽责尽忠的精神所感动,无奈下令放其离去,并赏赐三十万钱。同时称董宣为“强项令”,也就是硬脖子县令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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