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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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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快很快就回复:你喜欢就好。

我已打出‘喜欢’两个字,迟迟没有发送,然后连按删除,改成“等你回上海,我请你吃饭”,他回一个“好”。

周嘉树这个送礼狂魔,是我认识的人中,性格最好、说话做事都无可指摘的人,虽然年纪比我小点儿,却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我回首自己的十九岁,有些东西尚在摸索,只隐约察觉到自己正被时间推着走,毫无意识去珍惜什么,而他在十九岁,甚至更早以前,已经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他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儿。有人穷极一生,也未必能知道。

我有些嫉妒,更多的是佩服,所以我说,周嘉树是我的偶像。

余高幸解释完经过,又嚷嚷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怪沉的,胳膊都给我拎折了。”

思思说,“你不是天天健身嘛。”

“健身是有规律的,有拿有放,还有不是怕被拍到吗?我特意叫了辆出租车,结果又不让开进来,我就这样、就这样提溜着,绕着整个艺术区转了半天,才找到路进来的。”

思思捧腹笑起他的动作。

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我从硬纸箱中拎出这个大家伙,拆开它牛皮纸的外包装,看见塑料膜底下的盒子,我已知道是什么,直至小心翼翼地将盒子打开,终于露出英国LINN牌的黑胶唱片机的全貌。

是谁发明的‘偶像’一词,真该被人赞颂,得以让我光明正大地表达这一份不敢见光的感情。

我认为自己笨,不是谦虚,也不是说自己行为笨拙,是指有些事情发生以后,我要过好几天,好几个月,好几年,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这样……”

打个比方,我七、八岁的时候,与父母、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家住在八楼,没有电梯,每天像是登山一样上来下去,也不觉得累。

我家的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狗,最最普通的大黄狗,小区里的孩子们喜欢逗弄它,我是有点怕狗的,从没有参与过。

四周噤声。

余高幸探头来,“嚯,这玩意儿不便宜吧?”

的确不便宜,但就周嘉树的收入而言,也不算特别贵重。

我恍然明白过来,他送我所有东西,都是不会给我带来压力的礼物。

收拾好服装、物件,我们一行人要下馆子,再开个小派对。路上,我点开微信,给周嘉树发了一条消息:谢谢你送的唱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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