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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嫁 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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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蔷明了,意有所指道:“女人的改变多半是因为男人,伍岑拖不了干系!”

绛仍然摆手说:“且不说她的改变是因为谁,但那时的莫晚确实是个单纯的姑娘,她出身并不好,父母是乡下农民,有一个哥哥,对她倒是不错,可是没什么出息。她上大学是亲戚资助的,所以很努力,也很节省,毕业后工作,挣了钱,一半存下来,一半寄到家里,自己省吃俭用。她在商场卖化妆品,工作的时候浓妆艳抹,是一个模样,下了班素面朝天,穿衣朴素,又是另外一个模样。”

就那样,伍岑在商场看到她,坚持她就是那白衣仙女,还和邓福星打赌,结果第二天,莫晚就又穿了那件裙子。

伍岑胜,信心倍增!

于是他就想办法接近她。

脑补一下那仨愣头青在天台上觊觎人姑娘美色的样子,真是笑不能停。

绛仍然继续说:“后来才知道,那是莫晚当时租住的地方,顶楼天台,支了藤架,也不知道是种了瓜果蔬菜还是鲜花。闹市区里的旧楼,那时城市的风光就是这样,一半天堂,一半地狱。”

倪蔷说:“你们在天堂吞云吐雾的时候,她在地狱中。”

绛仍然摇头,却也不知道在否定什么,或许真是无奈。

他道:“那晚也算惊鸿一瞥,莫晚在天台上没呆一会儿就走了,晚了,我们又去喝酒,喝完回去睡觉。也是巧,第二天,伍岑就又见到了她。在一家百货商场的柜台前,邓福星说深更半夜你就看见人家裙子,怎么知道就是她?伍岑坚持,那就是她!不为别的,只因为莫晚长得好看。放眼看,百货商场里还没没有比她长得更好的。”

很可惜的是,那时候莫晚是有男朋友的,且两人关系很好,伍岑出现在莫晚面前的时候,直接向人要电话号码!

这不是街头混混的作风么?

绛仍然说:“所以莫晚没理他,只是哄他给女朋友买化妆品,莫晚这么一说,伍岑脑子懵了,他对莫晚说,他没女朋友。莫晚单纯但不蠢,看他样子就知道他什么德性,就更不理他了。”

倪蔷忍不住了,说:“没想到伍岑看起来很聪明的样子,追女人的手法这么低端。”

“对,遇到莫晚之前,他确实是这样。毕竟以前他也不需要去哄女人。”绛仍然道,“后来,邓福星做他军师,说女人最受不得死缠烂打,你就整天贴着她,打骂都不走,狗皮膏药属性,总有一天会让你钻到空子。馊主意一个接一个,没想到,还真叫他钻到了——”

倪蔷承认。

她以女人的角度来看,也觉得莫晚是个美人。

“而且,那时候的莫晚和现在的莫晚有些不同。”

“不同?”倪蔷反问。

绛仍然道:“我刚刚不是说他喜欢清纯少女型的么?莫晚现在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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