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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余悸篇(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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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上仙好眼力,竟能识出我的身份。”

李壬的语气里带着浓烈的警戒,我拍拍托云的脑袋,示意它收起它的牙齿。

“这般浓烈的腥味与妖气,托云不咬死你算是给你那该死的父皇一个面子。”我回头皮笑肉不笑的讽刺道。

确是因他那狡诈过人的狼王夜空,曾坑我护他的儿子也就是所谓的李壬,狼族太子夜蒲。可夜空却不知我每隔百年就会失去记忆印念,许诺他时我已快进入沉睡,因而导致诺言被遗忘在脑后。

夜蒲轻松的抬手一抹,面容便恢复了本尊。蛊惑的双眼里尽是浓烈的杀气,麦色的皮肤倒也瞧着很舒服,只是一股强大的王者之气扑面而来。

司马懿苍白的脸后退几步后,低着头压抑着声音稳住步子问我,李壬迅速上前扶住他,我猜想李壬更想将我手刃七八块了。

不知为何,这时脑海里竟浮现出红柿曾与我诉说的话:‘胧芷啊,我最喜欢青柚了。’‘你问我喜欢的程度啊,我想想,…嗯,我可以堕入阿鼻地狱,换他和红歌永生开心’。

我清楚的记得我很嫌弃的戳她额角骂她没骨气,“红柿,你太蠢了。”

“可是我就是希望他过得比我好而已啊,哎呀,胧芷松开你捏我手背的爪子!!”

我回过神看着司马懿,扭开头看着一旁的杨柳树,轻轻巧巧的随风摆动。我犹豫了一会,但还是实话实说的告知他:“挺好的,今日她会出雪灵山前往白湖……”

托云眦牙一幅要血拼的模样使我欣慰,我踮脚便坐上托云的后背,略有些讥讽的瞧着夜蒲道:“你父皇且不是我拾荒的对手,何况你一个小狼崽。”

今日到将军府的原因确实有一半是因为这事,我看了眼一旁的李壬,他眉眼之间的熟悉让我忍不住笑了笑,“她会待上一段时日,你只需随心而走,就可寻,”

“姑娘,司马懿谢过姑娘。”司马懿惊讶的抬头打断我的话,突然猛的弯膝用力的给我磕了三个响头。

我默默的承受,毕竟这种待遇可不多啊。但是我却也没告诉他余悸为何前往白湖,白湖可是一个好地方啊。对于修为大减的余悸和本就是凡人的司马懿,实属最好的去处,且还有一个人妖结合的小孩童。

看着司马懿策马奔驰的背影,我拍了拍托云毛茸茸的脑袋,没有回头看李壬,李壬倒也是个性情汉子。

“李壬,不必因为自责而这般待自己。司马懿和余悸此生本就该无缘,却因一些事而紧紧绑在,平安符的事不必强加在自己身上。你虽不是凡人,但你已经报恩了,可以归去了,狼族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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