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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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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华,这边。”盛景站在火车站出站口,朝涌出的人潮挥手。

看到盛景,周爱华拉着孩子就奔了过来,身后还跟着扛着行李的一个高大汉子。

“盛景,这是我丈夫耿平。”周爱华介绍道,“我儿子耿小军,女儿耿小秋。”

经过一学期的相处,盛景知道周爱华品行不错,能力也强,做事雷厉风行,性子也刚柔并济。

这样的人不可能是因为逃避劳动或为了小学老师名额才嫁给村里人的。

“我到时候去看看,打听打听。”他道。

他又问:“你们打算什么时候搬家?”

盛景看向了盛河川。

“明天周日,明天吧。”盛河川起身,“趁着大家都在家,小景你跟我去各家各户告个别。”

两人先去了马桂英家,将租房子的事说妥,再去了夏家,然后把大杂院里其他人家都走了一遍。

一问之下果然得知,周爱华的丈夫在乡下是个很能干的人。他也有一定文化,初中毕业。再干几年等大队长退下去,他就是最挂接班人选。

耿平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又自认跟高中毕业的周爱华比差得远,所以他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选择上工挣口粮来支持妻子高考上学,并承担起抚养孩子的义务。

周爱华一直觉得愧对丈夫,又想让孩子到北城来接受教育,上学期一直为此而努力。

盛景看在眼里,就萌生了让耿平来帮她做生意的想法。

但一切还没筹备好,且也不知道周爱华夫妻俩对做生意排不排斥,放假前她没说,而是在跟李建设谈好合作后才写信给了周爱华。

在盛河川官复原职的时候就有人说他要搬走,但迟迟没搬。现在知道他是搬到城西去,大家都很诧异。

在大家看来,当官了应该住到更好的地方去才对,怎么越住越偏僻,都住到城郊去了呢?那地方都靠近农村了,他们宁愿挤着也不愿意去那地儿住。

盛家祖孙到底是怎么想的,要搬到城郊去住?

家具不用搬,只带一些生活用品。盛景本来想去找拉大板车的人帮着搬家,结果大杂院里的人都很热情,一家出一个或两个男人,去借了大板车,一下子就帮他们把家搬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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