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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气数(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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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别特么装死,跑,跑起来……”

“兄弟们,快,别让三排超过咱们了!”

喊着话,他脚步又加快了许多,而在这时,于宝看到路边。一支浑身被雨水淋湿,着风雨快步向前行进的部队,与其它人的不同之处是,他们没有雨衣,同样携带武器,更没有背包,甚至许多战士都是赤着脚。

稍微注意一下,可以看到他们的衣领上不见军衔,这是一营被剥夺军衔的官兵,在部队中他们的身份极为特殊——“惩戒营”。这是第四师的创举,实际上针对俘虏兵的使用。大家都是互相借鉴,相互为师。就如同“什一法”出自第六师一般,这“惩戒营”则出自第四师,当初师里发明这个法子,准确的来是针对“俘虏兵”怯战的一个创举。

在“惩戒营”的官兵从自己身边经过时,于宝不自主的将肩上的步枪取下,作行军监管状同,而根据命令,如果官兵发现未佩军衔的士兵,可以随时执行战场纪律。

身上穿着湿透的军装,李中远的眉头紧锁着,他能够感觉到从周围投来的那种轻蔑的眼神,与身边的那些俘虏兵不同,他曾是警察,从来都未曾胆过,可为什么会撤退?每每想到两周前的那场与民团的战斗中,在排里的战士仓皇撤退时,他也跟着撤退了,那心底的便只觉一阵羞愤难当。

而所谓的惩戒营实际上就是炮灰营,就是用被撤除军衔的官兵当成炮灰往清军防线发起刺刀冲锋,每人只有十发子弹,对于他们来,生路从来只有一条——夺取清军的防线。

如果不想进入惩戒营,那就只有一个选择,服从命令,绝不怯战,但前提是必须要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而相比于“惩戒营”他们更害怕“什一法”,这刚刚下达的军令,据是学习自第六师的“成功经验”,相比“惩戒营”更为残酷,对不服从命令的部队,按十人抽杀一人的方法抽杀,而杀人者甚至不是宪兵,而是其它九个人,这意味着有人不服从命令,就是在拿另外九个人的脑袋冒险,自然会有其它人的拳脚去维持军纪,没有人想把脑袋系有别人的腰带上,现在甚至不需要长官的督促,害怕“十一临头”的他们,会主动的替长官维持军纪,很多时候那些俘虏兵表现的甚至比于宝还要积极。

“长官,你,咱们到京城,会打进京城不?”

作为传令兵的李建业,年岁虽不大,可脑袋却极为灵活,正因如此他才会被选为传令兵。

若非如此,他又岂会逃到了,他不是俘虏兵,甚至他还是一名军官,是一名准尉,也许这一仗结束之后,他就能到讲武堂读书,从而成为一名真正的军官,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的身上背负着一个极为可耻的名声——“逃兵”。

“如果当初死了的话……”

李中远忍不住在心里这般想到,如果当初他死的话,那些逃兵就需要为他的死负责,无论是连坐法也好, 什一法也罢,都会为他的死追究责任,而他呢?却选择了逃跑,

当初还不如死了!心底这般抱怨着,李中远朝着左右看了一眼,无数次他都想过逃,可朝什么地方逃呢?

且不没有军衔的他随时都有可能吃自己人的枪子,就是侥幸逃了出去,落单的他也可能会面对团练的枪口,剪掉辫子的“逆军”脑袋,在那些人眼里值十两银子,或许他们不敢与大军决战,但并不意味着会把落单的士兵放在眼里,在他们的眼中可没有什么有没有军衔之分,有的只是那十两银子。

“扯淡吧,那京城的城墙高的都跟山似的,是想打就能打出来的!”

“军人需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出这句话时,于宝把腰侧的挎包朝后抽了一下,涂胶的包身挡住了雨水。服从命令,这是军人的天职。拒绝服从军令的军人。就是叛军。对待叛军绝不容情。

“……姥姥的,那到时候可不就是改朝换代嘛!”

旁边传来的一声话语,让于宝于一旁喝着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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