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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孝之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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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老和夫人也都满意地点点头,“这才像是个有为青年!”

你穿的破破烂烂的,非要跑到皇家一号赴宴,能怪别人狗眼看人低吗?能怪人家不长眼睛吗?要怪只能怪自己根本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一味地自以为是,一味地以自己为中心,其实说到底,就是‘严以律人宽以律己’的自私、是肆意破坏现有规矩、挑战社会秩序、是弱智的体现!

在能力不及的时候,说“注重内在”是一种很无奈的骗骗自己的方法,激励自己努力向上,这无可厚非;但若明明家财万贯,还喜欢扮猪吃老虎,那是喜欢找虐,谁都没办法。

若是一味强调别人的是否嫌贫爱富,那自己约会时何必打扮的人模狗样?贵客来临时时何必洒扫清除?

呵呵,既不嫌贫也不仇富,不把物质贫富当做某种标准,爱人唯情、交友以义,善待众生才是正解。

“老哥,算了吧。理个发。值得让人家跑来跑去么?我自己就能修剪。”说罢,稍微运起真气,一尺多长的头发根根直立,举起食指,真气如刀,挥了两下就落下一片片的头发。

“且住!”兰老大声喝道,“兄弟!你也太不注意自己的形象了!”看到大民停下,缓了缓口气说:“虽说这个时代不再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孝之始也’,但个人形象就能随意吗?父母不想看到一个漂亮的女儿、帅气的儿子吗?父母听到别人夸自己的孩子长得标致能不高兴吗?所以这句话的本意是要爱护自己的身体,杜绝自残行为,而不是不许理发,那些酸儒们弄错了!其次,一个人的外在形象往往映射出一个人的本心,你修为比我高,难道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你自己想想。”

一番话让大民心里嘁哩喀喳闪了几道闪电,忽然就明白了一些事情。

太高深的且不说,就一般来讲,一个人高兴的时候,眉眼都是笑的,连带着别人看了也开心;一个人发愁的时候,眉眼自然的愁苦的,别人看了也不舒服。以前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无所谓,看什么都是风轻云淡,不放在心上,那么别人看自己也是无所谓的,对自己也是空气一般看待,难怪自己以前几乎没有朋友了。近的来说,自己那天穿戴整齐地下楼吃饭,见别人都是很随意的打扮,结果自己不好意思,下意识地用那种近似无赖的口吻来自嘲,但效果却非常好,很快赢得黛丝的芳心,难道不是自己那段时间所扮演的罗切斯特的形象气质的功劳吗?保持个人形象的帅气,不也是保证家庭稳定的一种很有效的方法吗?

并且,一个人的外在形象、衣着打扮透露出太多的信息!且不说开放与保守,这在爱美的女人世界里不一定准确,但在男人的世界里,一个人的着装往往透露出他的经济能力,并且能吸引与你的经济能力相当的人来洽谈合适的生意、吸引与你有共同修养气质的人与你交流,那些喜欢扮猪吃老虎的怪客,估计最常打交道的人,也属于低层次的无赖吧?高层次的人估计都懒得与之交往,当然,这是在大家都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但谁又是一见面就了解别人呢?何况还是城府相对深沉的高层人事?还了解的如此深入,并且知道你是个喜欢扮猪的高层次人士?

ps:

感谢书友“小石头2735”的鼓励!

感谢诸位书友的支持!

自己以前真的不知道!从来没想过这些问题!

自己多年不修边幅的形象,估计鸥儿也很无奈和脸红吧?在人们的意识中,男人形象好不好,是女人的责任,但自己从本心中就不在乎,让鸥儿只能徒呼奈何!

当大民理完发,回慎思庐沐浴后穿上前几天黛丝购买的西式正装,大民明显看到黛丝的小脸红了,是那种压制不住的爱慕之情,女人也喜欢美色!看到帅气英俊的男人也会脸红心跳,这不是男人的专利!

当大民重新回到闲人居,灵儿的反应就说明男人也需要脸面。

“民哥哥?吔——!你好帅吔!”灵儿的小脸也兴奋的红了,跑过来揪揪这儿扯扯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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