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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小子 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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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也十分明显,陆遥喜欢她,就对她好,对她好的方式也特别简单,像小奶猫会把自己心爱的小鱼干分一半给铲屎官一样,陆遥虽然不是小奶猫,但这种分食行为也差不多。

李明珠心情很不错的想道:他也不是很讨厌我。

陆遥的喜欢,也喜欢的单纯。

在他的眼里恐怕男女之爱和朋友感情都没有分开,混沌的搅在一块儿,统称为喜欢,也就是传说中的好感度。

人们对优秀的人,尊敬的人,玩得来的人,都会有这个好感度,陆遥的喜欢就这样简单。

二人的菜式大多相同,也有不同的,陆遥还没吃,就拿着筷子碎碎念半天。

“这个肉我也不爱吃,这个我也不吃,这个太多了我不吃。”他看了眼李明珠的饭碗,好似还有一点能放下鸡腿的空隙,于是道,“鸡腿我也不要……”

他小心翼翼的夹着鸡腿,在李明珠冒尖的饭碗上,冷静沉着的放上了最后一个鸡腿,再确保李明珠的饭盒一点儿东西都塞不下的时候,陆遥松了一口气,命令道,“吃吧!”

李明珠看着自己的饭碗,哭笑不得。

“我吃不了这这么多。”她瞥见陆遥的碗里,基本只剩白饭。

李明珠便十分喜欢陆遥的这份单纯,没有许多弯弯绕绕,脑子里也没有龌龊的思想,她守着这份干净的如同山间清泉一样的单纯,就像当年陆知对她做的一样。

显然,陆知是眼瘸才会觉得李明珠单纯,但李明珠没有眼瘸,陆遥确实干净的让人心生好感。

李明珠道,“下午是不是还有一千五的长跑?”

陆遥吃着饭,点了点头,“有。”

李明珠看他吃的太急了,拧开了一瓶水给他,“别吃这么急。”

这小祖宗似乎还没有感觉,不服道,“你每天就吃猫吃的那么一点,所以才这么瘦,生个什么病你就完了。”

李明珠把鸡腿夹回去,“我不会生病的。”她道,“况且吃鸡腿是小孩子才有的特权。”

陆遥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小孩子,又见李明珠夹回了一些菜给他,“你光吃白饭吃的下吗?”

李明珠说这话时,语气都可以说的上是温柔了。

陆遥的性格单纯的像一张白纸,但凡不喜欢一个人,不喜欢的也光明磊落,不会在背后搞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脸上就能明晃晃的写着‘老子看你不爽’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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